台灣顏、施兩大家族成員服飾穿著現象與意涵
配送方式
-
台灣
- 國內宅配:本島、離島
-
到店取貨:不限金額免運費
-
海外
- 國際快遞:全球
-
港澳店取:
內容簡介
一、本次以生命史的研究法則,來進行有關台灣服裝歷史與文化的研究,確實開拓出新的研究方向,並且也呈現出具體的成果。
二、本次研究中,由施素筠老師提供個人及家族大量珍藏的傳世老照片共計有1116張,經過考查後,準確地考證出302張,有具體背景、時間與人物,作為本研究主要論證的關鍵資料。
三、本次研究,嘗試以施素筠老師個人生命史為核心,將施素筠老師生命階段,分為四個時期階段,藉此瞭解施素筠老師個人;及施素筠老師所衍生出來周邊的親友,他們在穿著時的表現與背後所呈現出的服飾審美價值觀。
四、本次研究,不僅關心施素筠老師及其家族成員服裝穿著的外在現象,並將這些現象與大時代中的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因素進行探討。
二、本次研究中,由施素筠老師提供個人及家族大量珍藏的傳世老照片共計有1116張,經過考查後,準確地考證出302張,有具體背景、時間與人物,作為本研究主要論證的關鍵資料。
三、本次研究,嘗試以施素筠老師個人生命史為核心,將施素筠老師生命階段,分為四個時期階段,藉此瞭解施素筠老師個人;及施素筠老師所衍生出來周邊的親友,他們在穿著時的表現與背後所呈現出的服飾審美價值觀。
四、本次研究,不僅關心施素筠老師及其家族成員服裝穿著的外在現象,並將這些現象與大時代中的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因素進行探討。
目錄
出版心語
緒論
第一節研究動機
第二節研究目的
第三節研究問題
第 二 章文獻探討
第一節生命史研究
第二節口述歷史
第三節台灣服裝相關研究
第 三 章研究的設計與實施
第一節研究方法
第二節研究架構
第三節研究範圍
第四節研究限制
第五節研究流程
第六節研究對象與研究者
第七節研究倫理
第八節研究檢核
第 四 章施素筠老師及其家族服裝穿著現象之論述
第 五 章施素筠老師及其家族服飾審美價值特色之論述
第一節施家成員服飾審美態度的特色
第二節學生制服對服飾審美價值的建立
第三節顏家成員服飾審美態度的特色
第四節光復之後服飾審美價值的轉折
第 六 章施素筠老師及其家族服飾現象變遷因素之論述
第一節日治前期的綏撫期(1910年至1919年)
第二節日治中期的同化期(1919年至1937年)
第三節日治後期的皇民化期(1937年至1945年)
第四節光復之初的轉折期(1945年至1959年)
第五節光復之後的發展期(1960年至1969年)
第 七 章結論
參考文獻
附 表 一1995年至2001年期間研究者擔任實踐大學服裝設計學系學士論文指導老師,其中以台灣服裝為題所指導的論文一覽表
附 表 二施素筠老師個人事蹟年表(1923-1998)
附圖
附 錄 一1999年至2002年期間每月15日固定式與施素筠老師進行面對面實際的訪談訪談後整理的紀錄內容(不含照片說明與解釋)
附 錄 二1910年代至1960年代302張傳世老照片的影像及說明
附 錄 三台灣鹿港與施素筠老師本家之簡述
附 錄 四基隆顏家家族之概述
附 錄 五顏家親人關鍵人物小傳
附 錄 六實踐大學教授施素筠服裝界國寶
緒論
第一節研究動機
第二節研究目的
第三節研究問題
第 二 章文獻探討
第一節生命史研究
第二節口述歷史
第三節台灣服裝相關研究
第 三 章研究的設計與實施
第一節研究方法
第二節研究架構
第三節研究範圍
第四節研究限制
第五節研究流程
第六節研究對象與研究者
第七節研究倫理
第八節研究檢核
第 四 章施素筠老師及其家族服裝穿著現象之論述
第 五 章施素筠老師及其家族服飾審美價值特色之論述
第一節施家成員服飾審美態度的特色
第二節學生制服對服飾審美價值的建立
第三節顏家成員服飾審美態度的特色
第四節光復之後服飾審美價值的轉折
第 六 章施素筠老師及其家族服飾現象變遷因素之論述
第一節日治前期的綏撫期(1910年至1919年)
第二節日治中期的同化期(1919年至1937年)
第三節日治後期的皇民化期(1937年至1945年)
第四節光復之初的轉折期(1945年至1959年)
第五節光復之後的發展期(1960年至1969年)
第 七 章結論
參考文獻
附 表 一1995年至2001年期間研究者擔任實踐大學服裝設計學系學士論文指導老師,其中以台灣服裝為題所指導的論文一覽表
附 表 二施素筠老師個人事蹟年表(1923-1998)
附圖
附 錄 一1999年至2002年期間每月15日固定式與施素筠老師進行面對面實際的訪談訪談後整理的紀錄內容(不含照片說明與解釋)
附 錄 二1910年代至1960年代302張傳世老照片的影像及說明
附 錄 三台灣鹿港與施素筠老師本家之簡述
附 錄 四基隆顏家家族之概述
附 錄 五顏家親人關鍵人物小傳
附 錄 六實踐大學教授施素筠服裝界國寶
訂購/退換貨須知
退換貨須知:
**提醒您,鑑賞期不等於試用期,退回商品須為全新狀態**
-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告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以下商品購買後,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將不提供7天的猶豫期: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食品)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客製化商品)
- 報紙、期刊或雜誌。(含MOOK、外文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電子雜誌、下載版軟體、虛擬商品…等)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刮鬍刀、除毛刀…等)
- 若非上列種類商品,均享有到貨7天的猶豫期(含例假日)。
- 辦理退換貨時,商品(組合商品恕無法接受單獨退貨)必須是您收到商品時的原始狀態(包含商品本體、配件、贈品、保證書、所有附隨資料文件及原廠內外包裝…等),請勿直接使用原廠包裝寄送,或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
- 退回商品若無法回復原狀,將請您負擔回復原狀所需費用,嚴重時將影響您的退貨權益。
商品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