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真的,你很好騙:27個詐欺暗黑真相大揭露

揭露詐騙集團手法血淋淋的真相,描述刑事偵查、法庭攻防的實況

歌林Kolin 定時涼風大廈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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涼夏舒適節能提升冷扇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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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書社會哲思法律其他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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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姜長志 追蹤 ? 追蹤作者後,您會在第一時間收到作者新書通知。
  • 繪者:mer.mer 追蹤 ? 追蹤繪者後,您會在第一時間收到繪者新書通知。
  • 出版社: FUN學 追蹤 ? 追蹤出版社後,您會在第一時間收到出版社新書通知。
  • 出版日:2018/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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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老派貓的預防詐騙秘訣

揭露詐騙集團手法血淋淋的真相,
描述刑事偵查、法庭攻防的實況,
當人性的脆弱或是貪念湧上心頭,
究竟是被騙還是騙人,
有時候連自己也搞不懂?

27個刑事偵查中最真實的詐欺暗黑真相,
預防詐騙秘訣,戳破詐騙集團的交涉心術。

名人推薦

【聯名推薦】
廖正豪(前法務部部長)
林豐裕(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科技犯罪防制中心主任)
伍榮春(法務部調查局經濟犯罪防制處處長)
吳俊達(尚詰法律事務所律師)

【推薦文】

伍榮春(法務部調查局經濟犯罪防制處處長)
識破詐騙話術陷阱,檢察官藉由豐富的故事及實用案例,提供防詐法律指南。

林豐裕(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科技犯罪防制中心主任)
本書精彩呈現詐騙實錄,閱讀本書如同施打心理疫苗,將使人不易受謊言誘惑與驅使。

作者

姜長志

現任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企業犯罪組檢察官
曾任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臺灣板橋(後改稱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重大刑案組、公訴組檢察官。自2017年起亦兼任警察特考及格生受訓指導教官,教授交通執法實務與刑法實務課程。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研究所刑法組碩士生

繪者簡介
mer.mer


一個喜歡海,喜歡用文字和插畫寫下心情的平凡的人
mer.mer的粉絲專頁:www.facebook.com/ilovemermer/

目錄

說說《刑法》詐欺罪
Part1讓你被騙得不要不要的各式詐騙術
1、醒醒吧!你兒子沒這麼容易被綁架
─電話哭哭綁架的萬年詐騙術
2、醒醒吧!地檢署沒有「代管錢」這種事
─讓檢察官一直背黑鍋之詐騙術
3、醒醒吧!你沒那麼容易遇見財神中大獎
─躺著刮也會中大獎的詐騙術
4、醒醒吧!不會有美女打來要你猜謎的
─嗲聲嗲氣讓你心癢癢的色誘詐騙術
5、醒醒吧!分期付款沒有設定錯誤這種事
─變更設定錢就會飛走的詐騙術
6、醒醒吧!會賺大錢的投資都沒你的份啦
─讓臺灣人哀鴻遍野的廣西南寧詐騙術
7、醒醒吧!這不是IPHONE,這是哀痛
─假貨無法核對的貍貓換太子詐騙術
8、醒醒吧!某些人的車禍是用來賺錢的
─助跑趴車頭裝死的假車禍詐騙術
9、醒醒吧!要買中古車你心臟要夠大顆
─很難懂的中古車暗藏玄機詐騙術
10、醒醒吧!詐騙犯連法院都能拉來幫一把
─利用法院真正文書製造假象的詐騙術
11、醒醒吧!就算是皮肉錢也是會被倒債的
─連賣身都要小心收不到錢的白嫖詐騙術
12、醒醒吧!就算是大船也不會入你的港啦
─騙神騙鬼騙到你的宮廟乩童詐騙術
13、醒醒吧!男女這種事免錢的最貴
─白嫖的反義詞就是仙人跳的詐騙術
14、醒醒吧!秤的不是螃蟹,而是你的黑心
─觀光市場裡黑心攤商的磅秤詐騙術
15、醒醒吧!改電錶省錢的下場就是吃牢飯
─這是偷電不是省電的改錶詐騙術

Part2、詐騙這麼夯,你知道自己也默默推了一把嗎?
16、傻了嗎?賺小錢賠大錢兼坐牢也要嗎
─賣帳戶的你知道自己正在犯罪嗎?
17、傻了嗎?幫詐欺集團領錢也是要坐牢的
─當車手領錢的你知道自己正在犯罪嗎?
18、傻了嗎?假公文也敢拿去面交騙錢嗎
─假扮檢察官的你知道自己正在犯罪嗎?
19、傻了嗎?車是買來開的不是買來騙的
─假裝買車的你知道自己正在犯罪嗎?

Part3、你被騙得藍瘦香菇?法官可不這麼想
20、唬爛你就是騙你?法官可不這麼想
─廣告不實算不算詐騙?
21、沒還錢就是騙你?法官可不這麼想
─借錢不還算不算詐騙?
22、賣愛心筆就是騙你?法官可不這麼想
─強迫推銷愛心筆算不算詐騙?
23、標價小花招就是騙你?法官可不這麼想
─耍手段的價格標示算不算詐騙?
24、劈腿就是騙你?法官可不這麼想
─偷走人的心算不算詐騙?

Part4、不論是被騙還是騙人,終將在這裡相遇
25、法院/檢察署究竟是什麼恐怖的地方
─至少不是亞馬遜叢林或百慕達三角洲
26、恐龍法官/檢察官天生缺少銅鋰鋅
─關於被害人,別只顧著哭,有些事你應該了解
27、法官/檢察官會對我大刑伺候、上夾棍嗎
─關於被告,有些嚇自己的幻想可以停了

序/導讀

【作者序】姜長志

我擔任檢察官職務至今已邁入第七年,承辦超過五千件以上的刑事案件,歷經殺人、傷害、恐嚇、竊盜到偽造文書等形形色色、各式各樣的犯罪類型,對人生逐漸有了不同的體悟。很多人總認為,檢察官應該是嫉惡如仇的罪犯剋星,在檢察官眼中,犯人就是壞人、就是要被消滅的對象。不是的,至少對我而言,不是的。有很多犯了罪的人,其實背後都有他們說不出口、我們看不見的「不得已」。我永遠無法忘記,一個流浪漢偷了泡麵、茶葉蛋,被超商店員當場逮住。開庭時,我問他為什麼要偷,這個髒兮兮、頭髮凌亂、身上飄散異味的被告,顯得不知所措,只是愣愣地望著我,許久才吐出一句:「對不起,我肚子餓。」七個字,撼動我的心。他是犯了罪,但他不是壞人,我知道,他不是壞人。

大部分的犯罪,背後都有複雜難解的成因。但唯一最讓我難以忍受的,是詐騙。詐騙不是一個簡單、容易的犯罪,要犯這個罪,依靠的是聰明的頭腦、縝密的心思,因此,有能力從事詐騙的人,基本上都是有正當謀生能力之人。反之,被詐騙的被害人,卻常常是每日忙於工作、汲汲營生的社會底層。一個有能力的人,利用自己的資質,詐騙經濟上弱勢的同胞,這讓我難以忍受。我曾見過,一位單親媽媽每日僅吃兩餐,為的是省下錢替女兒買學習用具。好不容易存了幾萬元,卻因誤接了一通詐騙電話,數月餓肚子省下來的錢就這樣付諸東流。最讓人揪心的是,她淚灑法庭,不是心疼錢被騙光,而是擔心不知去哪再籌錢幫女兒買學習用具。那無助的眼淚,顆顆滴進我心裡。也因此,促發了我出版這本書的動機。

這本書裡的很多故事,都是改編我實際承辦過的真實案件(但基於偵查不公開的規定,請讀者體諒我必須刪除案件中的個資與敏感細節,無法完整呈現原本案情,只能單純介紹犯罪手法)。撰寫這本書的過程中,每個人物、每個表情,都歷歷在目、躍然紙上。而我原是想把目前出現過的詐欺案例都塞進書裡,但東拉西扯的結果,無意間卻寫成了「詐欺一條龍」。

「一條龍」是什麼? 這麼說吧,本書一開始從詐欺被害人的觀點,介紹被詐騙的手法。接著,書中視角突然大轉一百八十度,反過來以詐欺犯的立場,提醒各位讀者勿貪圖小利、輕觸法網。同時本書也嘗試說明,民眾普遍認知的『詐欺』,為什麼總到檢察官或法官手上就變成『不是詐欺』,難道真的只是因為法官太奶嘴、太恐龍嗎? 最後,本書再透過「實況轉播」法庭對話,帶讀者一窺我國刑事偵查、審判進行的實況,看看一個詐欺案件,到了地檢署、法院會怎麼被處理,同時以QA問題集的方式,解答讀者一般對檢察署或法院通常會產生的誤解。

這就是我獻給國人的一套「詐欺之旅」。誠摯邀請讀者,跟我一同走進每個詐欺環節裡,並藉此號召國人,全民防詐。畢竟,事前防範,遠比事後補救有用。

小心,詐騙就在你身邊!!!
 

【推薦序】廖正豪 前法務部部長

我自一九九六年擔任法務部長以後,大力執行掃除黑金、打擊貪污、消滅毒品、改革獄政,並戮力推動《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被害人保護法》等制定及修法,務求讓人民能有一個安全、安寧的居住環境。在多方努力及各界支持之下,臺灣的民主法治逐漸趨於健全,社會安全度也不斷地穩定提升,令人欣慰。

然而,隨著經濟繁榮發展,臺灣不斷出現更新型的犯罪。尤其近幾年來,詐騙犯罪手法層出不窮,甚至有海峽兩岸詐欺集團聯手,在海外第三地設立機房,榨取兩岸人民的血汗錢,受騙民眾日日激增、被害金額屢創新高,令人非常憂心。許多民眾僅因一時不察或貪圖小利,掉入詐騙犯罪者所設的陷阱,畢生積蓄一夕泡湯、欲哭無淚。我雖已卸下公職,但每當看到海峽兩岸的人民受到詐騙所害時,我依然心急如焚。因此,當長志告訴我要寫一本書來教導民眾如何防止受騙、保護自己時,我非常高興,也給予滿滿的支持。

長志是我在臺北大學法律研究所指導的研究生,他平日擔任檢察官的工作,公務繁忙,辦案之餘,也會到課堂上與同學們一起討論法律問題、交流學術上意見。雖然工作繁重,但他仍然騰出時間,透過文字,逐一記錄自己的辦案經驗與心得,讓民眾了解詐欺犯罪者的邏輯與慣用的手法。他告訴我出書的想法,與其事後耗費龐大資源追查犯罪,不如事前教導民眾如何防範犯罪發生,當民眾都具有基礎法律知識與對詐騙手法的認識,更能有效避免受害。他認為對全民的法律教育與分享資訊,也是他身為檢察官的任務之一。這與我辭卸公職,離開法務部後,成立向陽公益基金會,在民間推動法治教育、輔導中輟生與高關懷青少年,帶領從基層奠定法制觀念,以維護社會治安的初衷,不謀而合。聽著這個年輕人侃侃而談他的理念,能對這份工作有如此強烈的使命感,我非常感動,也高度肯定。

詐騙是一個非常專門、聰明的犯罪,各種不同的手法推陳出新、防不勝防,作者透過書中一個個故事,帶領民眾深入詐騙環節內,透析詐騙犯罪者的邏輯。同時,書中也不忘提醒民眾不要貪小便宜,使自己變成幫助詐騙集團的一員,我認為這是非常重要的教育。我也相當喜歡作者在最後一章,以實況轉播的方式,帶讀者走進外界平時不容易窺探的法庭,深入其境與檢察官、法官『對話』。雖然這只是模擬場景,卻相當寫實,民眾藉此可以了解檢察官、法官平日是如何透過訊問,釐清案件細節。更重要的是,作者也不忘就社會上普遍對司法的誤解,以問題集的方式逐一做出回應。

期盼這本難得又實用的好書,讓社會大眾對詐騙犯罪能有更多認識與防備。

全民防詐,讓我們一起來。

【推薦序】吳俊達律師─尚詰法律事務所(著有別讓黑心裝潢坑你錢)

別再繼續當個蠢蛋!

「有臺灣人嘸?有臺灣人嘸?」臺灣駐印尼代表處官員在印尼警局,透過臺語的對話,緊急攔下四名臺籍詐騙集團嫌犯,並堅持依據「國籍遣返原則」,最終讓這批臺嫌回臺受審。

這個二○一七年七月間的詐騙集團新聞,後來也成了則網路笑話:「詐騙圈流傳,『會不會說臺語』,在關鍵時刻可是能救你一命。」

為什麼有這樣的笑點?有種說法,兩岸對於詐騙集團犯罪的刑責,有相當落差,回臺受審對於被告有利許多。這種說法的真實性,固然難以精準考究,不過也道出了臺灣詐騙案件層出不窮、司法檢調資源大量耗費在處理詐騙案件的無奈。

一個連經濟部部長都可能被騙的社會,不免讓人深思:究竟是詐騙集團太厲害,被害人們太笨?還是大家太貪婪?為什麼臺灣每天都上演詐騙案件,且詐騙花招琳瑯滿目,手法總能創意無限,不斷推陳出新?

律師的辦案經驗顯示,除了協助程序上追究詐騙者的法律責任外,大多時候被害人的財物損失,其實不太容易完全回復,因為現代詐騙集團已經高度專業分工,更形成龐大跨國企業,組織成員分層負責各司其職,不斷分包、外包又轉包,造成追訴及求償上的重大障礙。尤其,衝著不少被害人摸摸鼻子自認倒楣,放棄追訴念頭,聚沙成塔、積少成多的獲利模式,更是對詐騙集團『邁向成功人生』最好的激勵。

由此可見:面對詐騙,預防絕對勝於治療。「別再繼續當蠢蛋!」,才是最有效避免上當損失的方法。那怎麼不讓自己活得像頭笨肥羊呢?好好看完本書,別拿去墊桌腳!

本書作者為我國第一線指揮辦案的資深檢察官,將歷年豐富承辦案件的血汗辛酸經驗,以幽默詼諧逗趣的筆觸,作有系統性的整理,幫助讀者們一窺各種詐騙手法的真實面貌。透過本書的豐富內容,作者彷彿不斷向讀者提問,「你醒了沒?」、「你傻了沒?」、「你可以再笨一點?」、「你還能多笨?」,引導讀者一窺詐騙天堂的神秘世界。在讀完本書後,讀者都能學習到識破花招避免受騙的人生智慧。

今天你87了嗎?如果還沒,那就打開這本書吧!

試閱


20、唬爛你就是騙你?法官可不這麼想─廣告不實算不算詐騙?

蝦教練的業務蒸蒸日上,開幕不到半年,繳年費的客戶就已經快要把整間健身房擠爆了。其中更不乏名媛貴婦,指定要求蝦教練親自授課。這當然歸功於蝦教練的精明商業頭腦,看準臺北市上班族工作朝九晚九、沒有時間運動,他特別研發出「蜜桃蜜桃三十分鐘翹臀班」的新課程,專開在日常中午十二點半到一點鐘。這個「翹臀班」只做兩件事:十五分鐘深蹲、十五分鐘盪壺鈴,讓整日坐在辦公桌前的「植物人們」,既有效利用時間運動,又不會太累(這是重點)。課程一推出,廣受好評。許多附近商辦大樓的高階主管紛紛聞風而至、報名參加。

但最近有一件事情,卻深深的困擾著他。「蜜桃」被告了!

第一次收到檢察官發出的傳票,讓他丈二金剛摸不著頭緒。到底是詐欺誰了?他完全沒有印象,只好依傳票上指示的時間,穿著西裝、打著領帶,前往地檢署出庭。

一進入偵查庭,恍然大悟,是她。

已經坐在偵查庭的受訊問席上這個女人,年約五十歲,電波拉皮不只沒有消除皺紋,反而使得魚尾紋的線條看起來更深,上個月才來健身房大鬧一場。

事情是這樣的,兩個月前,「魚尾紋」來報名「翹臀班」,買了二十堂課,花了四萬元。一個月一口氣上完了全部課程,倒也沒偷懶,每天都準時報到上課,沒有異狀。只是,蝦教練發現,「魚尾紋」的動作相當標準,一教就會,熟練的程度彷彿之前曾經學過。但「魚尾紋」堅稱自己是運動白癡,這次是第一次加入健身房,蝦教練因此將這一切歸功於自己精妙的教學方法,絲毫沒有對任何事起疑。

一個月過去,二十堂課上滿。某天「魚尾紋」突然上門找蝦教練,身旁還帶著一個律師。一坐下來,她廢話不多說,開門見山地說:「教練,我要求退費。」

蝦教練一時不確定自己有沒有聽錯,下意識地反問:「你說什麼?」

「我要退費,我覺得你這個翹臀班完全沒有效果。」

「小姐,你已經上完課了啊,你等等,我找一下你的上課紀錄跟簽名。」為免糾紛,每個學員上課都要親自簽到,這是開健身房的同行前輩教的。

「不用找了,我每堂都有來上,這是事實。」

「既然如此,那……」

「但就是因為我每堂都有上滿,所以我才要求退費,因為你的課根本無效。」

「小姐,有沒有效要看個人體質…」

身邊的律師這時掏出一張名片跟一張紙,放在桌上,開口說話了:

「先生,你好,我是王律師,這是我的名片。我今天受余小姐委任陪同來找你談,主要是因為你的健身房涉嫌廣告不實。」

「我…哪裡廣告不實?」蝦教練有點激動。

「不用急,慢慢聽我說」王律師不慌不忙地接著說:「你當初在招募翹臀班的廣告上,寫著十堂課就能讓學員能擁有斜角四十五度高度的翹臀。但經過我當事人認真的上課之後,臀部並沒有明顯的提升,尤其我的當事人還上了二十堂,是兩倍課程卻毫無效果。這很明顯是詐欺。」王律師顯然胸有成竹。

看著桌上這張傳單,上頭確實寫著「只要十堂!十堂!就能讓你擁有一個四十五度斜角,甚至可以吊掛高麗菜的翹臀喔!」蝦教練不僅開始懊悔,當初在寫這個廣告文案時,女朋友奉順就曾提醒過他,廣告宣傳不要把話說這麼滿。奉順指的是「吊掛高麗菜」這件事。當保證不能保證時,就會惹麻煩。但他還是堅持只有這樣寫才能吸引顧客。這下可好了,不聽女朋友的話,果然真的就有人上門找麻煩了。

「我們希望你除了退還我當事人費用之外,同時付我當事人這個月中午沒休息的精神損失與交通費。」

「啊?為什麼有精神損失及交通費?」

「那是當然,因為就是被你詐欺才會每天都搭計程車來上課,而且原本中午可以午休,這一切都是你造成的啊!」王律師把話說得理所當然,彷彿蝦教練的質疑很可笑。

「但是她確實有來上課啊?」

「所以才能證明你這個課真的無效啊!」看來王律師有備而來。但蝦教練覺得,律師的話透露出一些端倪。

「那你們希望賠多少?」

「我們的求償金額為十二萬。其中四萬元,是原本的課程費用的兩倍。另外八萬則是精神賠償與交通費,只要你接受這樣的金額,我們就同意和解。」

「那如果我不付呢?」

「那也只好法院見囉!」王律師雙手一攤,顯得一副無所謂的樣子。

蝦教練最後決定不付錢,雙方談判破裂。兩個月後,就在這偵查庭上對簿公堂。

「夏先生,夏先生,回神,我剛剛告訴你的,你有聽懂嗎?」思緒整理了一下,蝦教練這時發現檢察官在問自己。

「啊,抱歉,請問你剛剛說什麼?」

「唉!要專心一點啦,我在講你都沒有在聽。」檢察官雖然無奈但不能丟筆,他不想變成司改會追緝的「惡檢」。

「我再講一次喔,你可以保持緘默、可以請律師當辯護人、如果是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原住民,可以請求法律扶助、可以請求我幫你調查對你有利的證據,這三個權利,你都有聽懂了嗎?」

「恩恩,聽懂了。」

「你今天沒有請律師到場嗎?」

「沒有。」

「需要請律師嗎?要的話,我們下次再開庭,我可以等你……兩個星期。」檢察官翻了一下庭期簿。

「不用,我目前沒有請律師的打算。」

「那沒有律師在場,你可以接受我問話嗎?」

「可以」。蝦教練對於檢察官一直暗示他要請律師這一點有點火大,難道沒有請律師就不能開庭嗎。

「好,你是否在臺北市漢口街開立一間『肌不可失』的健身房?」

「是。」

「中午有開一個…『水蜜桃三十秒翹臀班』?」

「是『蜜桃蜜桃三十分鐘翹臀班』」,他對於檢察官沒有把全名念對感到有點不開心。

「現在在庭上的這個告訴人,是否也是你這個……翹臀班的學員?」檢察官指著「魚尾紋」問。

「是。」

「這張宣傳單是不是你公開發出去招攬學員參加這個蜜桃班…不是,翹臀班的傳單?」顯然檢察官覺得這個課程名稱很拗口。

「是的。」

「上面『只要十堂、只要十堂,就能讓你擁有一個四十五度斜角,甚至可以吊掛高麗菜的翹臀喔!』這些字句是否是你親自設計的?」

「是的。」

「告訴人告你廣告不實,因為她上了二十堂課,卻沒有讓臀部達到你宣稱的效果,認為你這個廣告涉嫌詐欺,有什麼答辯?」

在回答了一連串的「是」之後,終於有讓他完整陳述的空間了。

「檢座,我要強調的是,每個人的體質不一樣,而且每天上四十五分鐘,依照運動學的原理,應該會有效果的。但要使臀部真的有塑形的效果,這涉及每個人的體質與基因,不能一概而論…」

「那你的廣告卻寫得這麼肯定?」

「對,但是招募廣告本來就會比較聳動,希望吸引多一點客人。我承認這個廣告確實是比較誇張,但我在合約裡並沒有這種保證條款…」

「喔,今天有帶合約來嗎?」

「有,上面就有寫一些注意事項,例如學員上完課後回家要做伸展,還有飲食控制,這些都不是我們能掌握的。所以說這樣要怪我廣告不實,我不認罪。」蝦教練越說越激動,眼眶泛紅。

「大律師,看一下對這張學員入會說明書與繳款單,有什麼意見?」

「這不是合約啊,」

「這只是證明告訴人有繳錢,以及上課的注意事項而已,並非雙方約定的條款。這不拘束告訴人,還是應該以廣告傳單為依據。因此,我們認為被告依然構成詐欺罪。」

檢察官諭令改期再開,將進行一些相關的調查後才決定是否起訴蝦教練。雙方退出偵查庭,蝦教練一眼就瞥見偵查庭外,「魚尾紋」正在跟一個男人說話,蝦教練看到這個男人,什麼都明白了。

是樓上也開健身房的鮭魚教練。

●老派貓變法術

「誇張的廣告」會不會構成《刑法》上的詐欺?是一個實務上常碰到,但不容易處理的問題。

很多人在直覺上會認為「你騙我=詐欺」,但告到地檢署或法院卻被檢察官不起訴或法官判無罪,因此覺得檢察官與法官根本不食人間煙火,都是恐龍。

但這真的誤會大了。檢察官或法官並不是認為你沒有被騙或對方沒有騙人,才不起訴或判無罪,而是我們一般認知的「騙人」,跟《刑法》上要處罰的「詐欺」常常有一大段距離。

《刑法》的詐欺罪要構成,有滿足下列三個重點:

(一)必須是騙得財物,騙感情不算。愛情騙子如果只是讓你感情受傷,這種狀況,《刑法》沒辦法替你「討回公道」。

(二)必須是以詐術為手段騙你上當交付財物。如果沒有施用詐術,那也不會構成詐欺。

(三)必須是對方故意想騙你,並基於為了賺得不法利益的意圖而騙你。如果只是產品瑕疵或服務效果、程度不如人意,那就未必能說對方有騙你的「故意」。

如果不能符合上述的三個條件,雖然可能就產品、服務瑕疵提起民事債務不履行訴訟,但刑事詐欺罪,則很難構成。

這到底算不算《刑法》上的詐欺行為,檢察官或法官的判斷標準是,在交易當下是否以詐騙手段,使被害人發生認知上的錯誤而與之訂約(例如對方以低價油混充高價油,誘使你以高價買入)。又或者,訂約內容雖然不會讓被害人發生認知上錯誤,但在履約過程中,卻因為自始沒有想要履約的意思而交付不符合約定的商品或服務。因此,要成立詐欺罪的關鍵在於,對方在訂約時「根本沒有履約的意思」,或「根本沒有履約的可能」。

回到這個案例,或許蝦教練的吊高麗菜廣告是誇張了點,但我們來逐一檢驗一下他這個蜜桃廣告,有沒有符合法律人對於刑法詐欺罪要件的標準:

(一)蝦教練的廣告有使魚尾紋交付財物嗎?是的,魚尾紋因為相信屁股會吊起高麗菜所以參加這個翹臀班,而繳納了四萬元的課程費用,詐欺第一個要件應該可以成立。

(二)蝦教練有沒有施用詐術讓魚尾紋上當呢?應該也是有的,張貼不實的廣告也可以解釋為施用詐術的一種。詐欺第二個要件或許也可以成立。

(三)最後一關,蝦教練是故意騙魚尾紋,還是只是產品效果不如預期?最難判斷的就是這個了。在實務上,判斷「有沒有故意騙人」這就是檢察官或法官最辛苦的地方,因為有沒有「騙人的故意」,是一種主觀心理的認知,如果被告不願意陳述,根本無法「直接探知」被告內心裡在想什麼。

甚至,被告有時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麼。所以,實務上,只能透過客觀證據判讀被告當時主觀上可能在想什麼。在這個案例裡,蝦教練固然使用了一些比較誇張的廣告宣傳手法來吸引學員上門買課,但確實授完這二十堂課,並沒有收錢就突然消失,或以各種理由避不開課的情形。至於學習效果是否能達到預期,本來就見仁見智,蝦教練辯解稱學員的個人體質或學習狀況會影響效果,並非完全沒有道理。

至於能有蜜桃臀的「保證」,在一般人的標準裡,應該會認為這只是廣告噱頭,而不足以形成契約的一部分,曾經就有《民法》學者稱這種誇張的廣告為「可容許之吹噓」,例如某牌的提神飲料宣稱喝一瓶就會「馬上讓你精神百倍」,你或許會因為這樣的廣告效果而去購買這種飲料,但不會認為一旦飲料未能讓自己提振精神「到百倍之多」就是詐欺。因此,要單純以學習效果不佳,作為指控蝦教練是故意詐欺學員掏錢上課的依據,困難度相對較高。

但請注意,並不是所有的產品功效或學習效果不佳,都不能證明被告有詐欺故意。如果涉及到產品基本的固有功能,就很可能觸及詐欺的範圍。例如,消費者花錢買了一支手機,但根本無法打電話或上網,拆開一查,原來外觀徒有手機造型,內部構造全是水泥,根本沒有任何機器電子設備。那當然就很有可能構成詐欺,而無法以品管不佳推諉卸責。又或是推銷健康食品或藥品,宣稱食用或服用後可以立刻使癌症痊癒,這都很容易構成詐欺的故意。

●註釋

相類似新聞,蘋果日報「鼎王湯頭造假,檢認定僅廣告不實非詐欺」goo.gl/Wxv9E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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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語言
    • 中文繁體
    • 裝訂
    • 紙本平裝
    • ISBN
    • 9789862957899
    • 分級
    • 普通級
    • 頁數
    • 376
    • 商品規格
    • 25開15*21cm
    • 出版地
    • 台灣
    • 適讀年齡
    • 全齡適讀
    • 注音
    • 級別

商品評價

(共1 則好評)
  • s1*****103 說:
    2018-03-25
    本書將許多常見的詐騙手法作整理,讓讀者在一再出現的詐騙手法中能夠全身而退,同時了解這些詐騙是如何利用人性的各種弱點攻擊你我的心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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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告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以下商品購買後,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將不提供7天的猶豫期: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食品)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客製化商品)
    3. 報紙、期刊或雜誌。(含MOOK、外文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電子雜誌、下載版軟體、虛擬商品…等)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刮鬍刀、除毛刀…等)
  • 若非上列種類商品,均享有到貨7天的猶豫期(含例假日)。
  • 辦理退換貨時,商品(組合商品恕無法接受單獨退貨)必須是您收到商品時的原始狀態(包含商品本體、配件、贈品、保證書、所有附隨資料文件及原廠內外包裝…等),請勿直接使用原廠包裝寄送,或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
  • 退回商品若無法回復原狀,將請您負擔回復原狀所需費用,嚴重時將影響您的退貨權益。
預計 2024/05/25 出貨 參考庫存量:1 限買 1 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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