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精衛政治論述匯校本(一套三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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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由何孟恆挑選,囊括121篇最能代表汪精衛一生政治理想及懷抱的文章。

 

【本書簡介】

◎本書乃2019年《汪精衛與現代中國》系列叢書之首本單行本,全書共三冊,收錄汪精衛121篇文章,包括政論、演講、書信及電報,是最能囊括汪氏一生政治思想的文章選集,由女婿何孟恆從已發表的數千頁政治著作中挑選,並彙編成冊,本書文章出自最早期的著作、期刊、報紙,而這些資料今人已難以獲得,本書更載有汪氏部份文章親筆手稿掃瞄。

 

匯校版更以各種歷史文件及史料再作校訂,並重新審訂全書標點斷句,務求在不影響原意的情況下,令讀者能夠通過汪精衛自己的話,更完整了解汪精衛。

 

作者

汪精衛(1883-1944)

 

原名兆銘,字季新,廣東三水人。自留學日本時認識孫中山,於反清革命擔任重要角色,1910年更因行刺攝政王被捕,獄中寫下的「引刀成一快,不負少年頭」家喻戶曉。民國成立,國民黨政綱及宣言多出其手。孫中山逝世後,出任第一任國民政府主席,努力不懈推動三民主義。晚年主張和平運動,公開對日談和。

目錄

書評讚譽

書名頁

版權頁

獻言

目錄

前言

引言 | 何孟恆

| 許育銘

編輯前言
 

一、留日與革命(1904-1911年)

民族的國民(其一)

民族的國民(其二)

與漢民書

再與胡漢民書

與南洋同志書

留別孫中山先生書

論革命之趨勢

革命之決心

庚戌年被逮第一次親筆供辭

庚戌年被逮第二次親筆供辭

 

二、民國成立到孫中山逝世(1912-1925年)

致南洋同志書

巴黎和議後之世界與中國緒論

 

三、國民黨權力鬥爭與國民革命(1925-1927年)

國際問題草案

復張靜江書

四月六日寄李石曾的一封信

夾攻中之奮鬥

寧漢合作之經過

與南京代表團商榷恢復中央黨部之經過

武漢分共之經過

關於廣州十二月十一日事變之宣言

個人引退之電報

 

四、南京十年(1928-1937年)

覆駐法總支部函

致中央黨部電

一個根本觀念

關於最近黨務政治宣言

本黨總理孫先生逝世日感言

中國國民黨第二屆中央執監委員會討伐蔣中正宣言

黨治之意義

致海內外各黨部各同志東電

九月十九日精衛致電張學良

汪精衛錄中央黨部秘密決議案

擴大會議閉幕宣言

汪精衛上中央黨部條陳四點

汪精衛上中央黨部建議

對胡漢民被囚事宣言

汪精衛先生對於最近時局之主張

一面抵抗一面交涉

對軍事外交的方針和決心

汪精衛致胡適

又十一月二十二日致胡適 總理逝世九週年紀念

破落戶與暴發戶

充實與犧牲

救亡圖存之方針

關於中日外交方針之報告

六中全會的使命

對於僑胞幾句話

歸國途中之談話

怎樣救亡圖存

論民主政治

汪主席廣播演講怎樣救亡圖存

安內與攘外

關於最近時局之談話

大家要說老實話

大家要負責任

 

五、離開重慶,發出〈艷電〉(1938年)

如何使用民力

抗戰期間我們所要注意的三要點

最近外交方針

為什麼誤解焦土抗戰演講詞

致中央常務委員會國防最高會議書

艷電

 

六、河內暗殺事件(1939年)

答問 致日本近衛公爵函(一)

舉一個例

覆華僑某君書

重要聲明

我對於中日關係之根本觀念及前進目標

兩種懷疑心理之解釋

怎樣實現和平

答問(一)

答問(二)

對沈次高先生殉難在滬談話

中國國民黨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

致海內外諸同志東電

歐戰與中國之前途

致重慶諸同志篠電

致日本近衛公爵函(二)

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之解釋

艷電書後

 

七、從和平運動到組織政府(1939-1940年)

共同前進

和平運動之前途

銑電

在青島會談各次談話

「和平奮鬥救中國」的心理建設

和平宣言

國民政府還都的重大使命

國民政府還都宣言

和平反共建國運動之新階段在北平演說和平反共

實現和平實施憲政

罪己的精神

蔣介石的磁鐵戰

民族意識與建設東亞新秩序

對於事變三週年之感想及期望

因紀念「八一三」而展望全面和平

向美國記者闡明國府之施政綱要

紀念孔子的意義

調整中日國交會議閉幕後重要談話

民族主義與大亞洲主義

致蔣介石感電

致日本近衛公爵函(三)

 

八、「和平反共建國」(1940-1943年)

所望於民國三十年者

中央儲備銀行開幕訓詞

反共與民食

國府還都週年紀念對朝日新聞社記者談話

國民政府還都一年

清鄉工作之意義

與近衛首相共同宣言

返國抵京談話

在東亞新聞記者大會訓詞

怎樣拓展和平

致日本近衛公爵函(四)

東亞戰爭之意義與我們的任務

新國民運動綱要

政工會議開幕訓詞

致日本政府備忘錄

踏入保衛東亞戰線,掙脫百年來的桎梏,主席在首都民眾大會致訓

汪委員長發表告將士書

怎樣建設新上海

互相尊重獨立自主,同心協力共存共榮

 

九、尾聲(1944年)

傾全力於決戰第一,完成興華保亞使命

最後之心情

 

書目表

 

序/導讀

【推薦序】

美國聖邁可學院歷史學系榮譽退休教授王克文:「僅只一人的事跡和資料,卻足以讓我們跳脫傳統視野,對近代中國的歷史經驗得到嶄新的認識。」

 

前東海大學文學院院長丘為君:「它是認識汪精衛,也是理解 這個時代特質不可或缺的材料。」

 

東華大學歷史學系副教授許育銘:「從學術嚴謹的角度來看這套書,有百分之二百的價值。」

 

《春秋》雜誌撰稿人、歷史學者李龍鑣:「非歷史學家左湊右湊的「證據」, 它是一手資料,研究近代史的人 都要看這套書不可!」

 

知名傳媒人陶傑:「為華文世界和大中華文化圈的利益計, 這套書值得我們一讀。」

 

【作者序】

許育銘序

 

相當榮幸應汪精衛紀念託管會的邀約,為本書寫一篇序言。本人從事汪精衛研究雖然有一段時間,但是仍覺能力嚴重不足,能見到本書的出版,感到內心一陣期待甚久的喜悅。現今對於汪精衛在現代中國的歷史地位問題,其實有很多不同的聲音。在早期的國民黨史觀及共產黨史觀下,強調革命與民族主義的時代,線性化的歷史敍述形成過程中,汪精衛被打成反面歷史人物。但此類的看法,很早就受到西方史學界的質疑,更提出不同的看法,從詞彙的否定性走向中性用法,但是至今仍未形成共識的用法。另一方面,隨着時間的演進,「中華民國在台灣」時期的年數,已經遠遠超過「中華民國在大陸」時期的年數。時間慢慢地沖淡歷史記憶,國民黨史觀的合理性也隨著逐漸崩潰,蔣介石所受的批判甚至超過汪精衛,所以現今海峽兩岸對汪精衛評價的差距逐漸變大,用所謂的多元說法,取代未有定性。

 

恩師蔣永敬先生前不久才過世,本人之所以從事汪精衛研究受恩師影響甚大。恩師最喜歡將國民黨史中的胡漢民、汪精衛、蔣介石三人做比較,即便他的遺著《多難興邦》一書,也是在談這三個歷史人物在一九二五年到一九三六年期間的分分合合,附錄還有一篇簡短中肯的〈汪精衛傳〉,值得一般讀者參考。恩師在書中結論提到,汪精衛的歷史評價,雖然不及蔣、胡,但汪在國難期間,「對日一面交涉、一面抵抗政策,以外交掩護軍事,配合蔣以剿共掃除地方軍人割據,取得對日備戰及建設時機。汪氏之功,不可沒也。」這樣的評價可謂極為客觀,也推翻了一成不變的蓋棺論定,歷史人物在不同時期的表現可以作不同的評價。同樣地,同一時期的正反不同的評價或看法,吾人亦皆應納入客觀研究的視野內。

 

周作人曾經說汪氏其精神,臨難不苟,大義所在,勇往弗蹶,正如佛氏之拾身飼餓虎,悲天憫人與生俱來,不惜以一身而救天下,乃今世之「菩薩行」。周氏之言,過譽甚矣,但是代表當時人的另一種看法。追隨汪氏或認同汪氏行動的人,來來往往很多,汪還曾被稱作過「改組派」的精神領袖,而汪氏這領導者的政治基礎正是他所寫的政論為人們所相信的理由。另一方面,吾等從諸多歷史研究或歷史敍述文本中,可以看出一個關於如何論述汪精衛在基本上的盲點,那就是常常以他人或同時代人的論述或批評來觀察汪氏,往往不是從汪氏的自身出發來看待。我們可以簡單地回到自我與他者的問題。如果要從汪氏的自我出發,自然是看其言行,汪氏本人的言說與政論便是最基本的東西。但是以往關於汪氏的言說與政論並未有系統整理,或取得不易,因此說要貼近汪氏來作觀察,很明顯產生頗大的距離。所以,本書很大的一個貢獻,便是大幅地縮短了現代人認識汪精衛的距離,提供了對汪精衛政治地位形塑過程與汪精衛派系團體追隨者意識型態的討論研究基礎。

 

本書收集的汪精衛的政論文章,多曾已公開發表,來源來自民國時期當時的出版品如《汪精衛先生文選初集》、《汪精衛言行錄》等等,再加上期刊報紙刊載者,如一般罕見的《中華日報》、《南華日報》等。何孟恆先生及何重嘉女士極為有心,也花費許多的工夫,先收集這些資料再加以整理。其實還有很多散佚不可得,有些政論文章的原稿,甚至還保存在國民黨黨史館等史料收藏機構,閱覽時還可以看到許多汪氏親筆與修改的痕跡。當然還有許多未曾公開或不允公開的汪氏史料,仍舊靜靜躺在檔案館中,等待在歷史長河中擺渡的機會。

 

史料本身的背後也常常隱藏許多的故事。例如汪精衛行刺清攝政王一事,是汪精衛成名事蹟之一。當時與汪榮寶、何震彝、翁之潤合稱「江南四公子」之一的楊圻(雲史),是當時在北京享負盛名的學者。曾謂汪精衛的庚戌一役,是心中但有民族兩字,忘一己為何物,如同興漢三傑之一的張子房,「雖一擊不中,而氣包寰宇,天下欽仰,是大勇也。」汪當時抱必死之心,在清廷詢問中,歷述一篇長數千言的供詞,以表明自己的革命意志。但是當時口供並未流出,外界傳誦甚久的是汪在獄中的賦詩:「慷慨歌燕市,從容作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負少年頭。留得心魂在,殘軀付劫灰;青磷光不滅,夜夜照燕台。」因此在民國成立之後,此口供自然成為罕見的珍貴文獻,但是當時都認為口供散失無存,所以很多不同時期出版的汪精衛文集或言論集都沒有收錄。據林柏生所述,供詞有三份,第一份存於民政部,因為肅親王善耆時任民政部尚書,愛惜其人及供詞,特令民政部抄一附件,收藏於私邸,這份口供相傳字跡極為工整。第二份口供存於法部,輾轉歸檔案保管處,後來又運往南京,形成殘篇斷簡,最後失其所在。第三份存於大內乾清宮,即肅清王與司法大臣紹昌合奏之稿,後來案件移入養心殿,一九一五年醇親王擬修清季史略,案件又移至什剎海的攝政王府,其中包括此案的右翼技勇隊報告,提督及法部問供,民政部及法部兩部奏摺,連同硃批皆在其內。一九二四年馮玉祥將溥儀從紫禁城驅走後,醇親王府將大部分物件都運至天津,後來再盡數他運,不知去向。

 

但戲劇性的發展是,後來成為知名藏書家的張伯楨,廣東番禺人,與汪精衛同樣是清末廣東派出的留日學生,因此被認為是與汪氏同年同鄉。張曾參與同盟會活動,後來也寫出許多關於革命活動事蹟的內情,如《同盟會革命史料》、《華興會革命史料》等等。張於一九〇八年回國,受聘為兩廣方言學堂教授。一九一〇年赴北京參加廷試,任法部制勘司主事。因此當辛亥革命發生後,汪氏被清廷釋放出獄,當時在清廷法部工作的張伯楨便成為唯一的迎接者。張伯楨自民國成立直到一九二八年政府機關遷南京為止,始終名列司法部監獄司第一科長之職。張由於任職法部之便,得以接觸卷宗,便從法部檔案中錄出汪氏的庚戌被逮供詞,收錄於其所編的滄海叢書第一輯,汪的供詞也是自始海內才有傳本。後來張柏楨之子張江裁,同樣也是藏書家,還曾出任汪政權的監察院祕書,更編著《汪精衛先生庚戌蒙難實錄》與《汪精衛先生行實續錄》,而其中有大量原始資料為學界重視,或許正是這樣的淵源。等到一九八三年,非常罕見地,大陸第一歷史檔案館在《歷史檔案》發表清末汪兆銘被捕後的供單及有關史料,此供單則是原存第一歷史檔案館軍機處月折包內,係宣紙墨筆書寫,長約三百一十三點五公分,寬約二十點五公分,是清方之過錄,非汪之親筆。但事實上汪的供詞分成兩次,本書據張柏楨的滄海叢書,也都將兩次的供詞收錄,提供讀者更完整的資訊,雖然不能說是再度重見天日,但亦是難得之快舉。

 

在汪精衛的政治生涯中,有兩段時期不為主流或所謂正統所接受,一是二〇年代反蔣運動時期,二是抗戰脫離重慶陣營之後。這兩個時期汪氏的言論主張,想要保存下來自會受到很大的限制。由於汪氏最擅長的便是宣傳,搖筆桿寫文章的功力自同盟會時代開始,便極為厲害。一旦汪氏的政治行動受到打壓,自然地言論主張也會遭到封鎖。因此在這兩個時期之外,如汪蔣合作時期,汪氏的政論文章,可以說隨處可見。相對地,這兩個時期裡關於汪氏的政論文章被封殺的情況很多。一九二九年三月十四日上海的小報《福爾摩斯報》有一小則記事,可以說明這種情況。該記事標題為「字紙簏中之汪精衛宣言」,提到汪精衛、陳公博等國民黨左派中央委員十四人在三月八日聯名發表一關於黨務政治的重要宣言(即本書所收錄的〈關於最近黨務政治宣言〉),此宣言稿有千餘字,於三月十二日由太平洋通信社分送各大報,但由於此宣言抨擊當時的政局與黨務,對國民黨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的代表產生方法尤其不滿,結果第二天,沒有一家報紙為之刊載。也因為像類似這樣的情況,後來這兩個時期汪的政論文章公開流傳下來的並不多,尤其是在抗戰汪政權時期的政論文章,更不被國共兩陣營所允許。然而本書則收集許多關於這兩個時期,至今難得一見的政論文章,彌補了時代斷裂,因此本書在重塑對汪精衛研究的一貫性上也做出具體的貢獻,值得肯定。

 

以往曾有研究者進行汪精衛研究後,所得出的結論是汪氏是一個權力慾望很重的人,其實這樣的結論過於片面,因為「權力慾」與「責任心」有時難以區分,對政治人物而言或許就是一體兩面的問題,不在其位又如何善盡其責    想要作區分最好還是有所依據,相信本書的出版,定能讓想要瞭解汪精衛真實面目的讀者,透過本書提供的史料,而更具有深入判斷的依據。

 

◎許育銘,國立政治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日本立命館大學文學博士。曾任日本慶應大學地域研究所訪問研究員等,現為國立東華大學歷史學系副教授。專攻近現代中日關係史與民國史。著有《汪兆銘與國民政府一九三一~一九三六年對日問題下的政治變動》等。

 

試閱

舉一個例
一九三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曾仲鳴先生彌留的時候,有鄭重而簡單的兩句話「國事有汪先生,家事有吾妻,我沒有什麼不放心的。」曾先生對於國事的主張與我相同,因為主張相同,常在一處,所以此次不免於死。曾先生之死,為國而死、為對於國事的主張而死。他臨死的時候,因為對於國事尚有主張相同的我在,引為放心。我一息尚存,為着安慰我臨死的朋友,為着安慰我所念念不忘他、他所念念不忘我的朋友,我已經應該更盡其最大的努力,以期主張的實現。何況這主張的實現,是國家民族生存所繫。

我因發表〈艷電〉被目為主和,主和是我對於國事的主張了。這是我一人的主張麼?不是!是最高機關經過討論而共同決定的主張,這話有證據沒有呢?證據何止千百。今日舉一個例罷。

國防最高會議第五十四次常務委員會議
時間:二十六年十二月六日上午九時
地址:漢口中央銀行
出席:于右任、居正、孔祥熙、何應欽
列席:陳果夫、陳布雷、徐堪、徐謨、翁文灝、邵力子、陳立夫、董顯光
主席:汪副主席
秘書長:張羣
秘書主任:曾仲鳴

徐次長謨報告:
德國駐華大使陶德曼,於上月二十八號,接得德國政府訓令,來見孔院長;二十九號上午,又見王部長。據稱「彼奉政府訓令云:德國駐日大使,在東京曾與日本陸軍、外務兩大臣談話,探詢日本是否想結束現在局勢。並問日本政府欲結束現在局勢,是在何種條件之下,方能結束。日本政府遂提出條件數項,囑德國轉達中國當局。其條件為

(一)內蒙自治;
(二)華北不駐兵區域須擴大,但華北行政權仍全部屬於中央,惟希望將來勿派仇日之人物為華北之最高首領。現在能結束便如此做法,若將來華北有新政權之成立,應任其存在。但截至今日止,日方尚無在華北設立新政權之意。至於目前正在談判中之鑛產開發,仍繼續辦理;
(三)上海停戰區域須擴大。至於如何擴大,日本未提及,但上海行政權仍舊;
(四)對於排日問題。此問題希望照去年張羣部長與川樾所表示之態度做去,詳細辦法,係技術問題;
(五)防共問題。日方希望對此問題有相當辦法;
(六)關稅改善問題;
(七)中國政府要尊重外人在中國之權利」云云。

陶大使見孔院長、王部長後,表示希望可以往見蔣委員長,遂即去電請示。蔣委員長立即覆請陶大使前往一談,本人乃於三十日陪陶大使同往南京。在船中與陶大使私人談話,陶大使謂「中國抵抗日本至今,已表示出抗戰精神,如今已到結束的時機。」歐戰時,德國本有好幾次好機會可以講和,但終自信自己力量、不肯講和。直至凡爾賽條約簽訂的時候,任人提出條件,德國不能不接受。陶大使又引希特勒意見,希望中國考慮;並謂在彼看日本之條件,並不苛刻。

十二月二日抵京,本人先見蔣委員長。蔣委員長對本人所述,加以考慮後,謂要與在京各高級將領一商。下午四時又去,在座者已有顧墨三、白健生、唐孟瀟、徐次辰,蔣委員長叫本人報告德大使來京的任務。本人報告後,各人就問:「有否傍的條件?有否限制我國的軍備?」本人答稱:「據德大使所說,只是現在所提出的條件,並無其他別的附件。如能答應,便可停戰。」蔣委員長先問孟瀟的意見,唐未即答。又問健生有何意見,白謂:「只是如此條件,那麼為何打仗?」本人答:「陶大使所提者只是此數項條件。」蔣委員長又問:「次辰有何意見」,徐答:「只是如此條件,可以答應。」又問墨三,顧答:「可以答應。」再問孟瀟,唐亦稱:「贊同各人意見。」蔣委員長遂表示(一)德之調停,不應拒絕,並謂如此尚不算是亡國條件;(二)華北政權要保存。
下午五時,德大使見蔣委員長,本人在旁擔任翻譯。德大使對蔣委員長所說,與在漢口對孔院長、王部長所說的相同。但加一句,謂如現在不答應,戰事再進行下去,將來之條件,恐非如此。蔣委員長表示:

(一)對日不敢相信。日本對條約可撕破,說話可以不算數;但對德是好友。德如此出力調停,因為相信德國及感謝德國調停之好意,可以將各項條件作為談判之基礎及範圍。
但尚有兩點,須請陶大使報告德國政府:
(一)關於我國與日談判中,德國要始終為調停者。就是說,德國須任調人到底;
(二)華北行政主權,須維持到底。在此範圍內,可以將此條件作為談判之基礎。惟日本不可自視為戰勝國,以為此條件乃是哀的美敦書。

德大使乃問:「可否加一句?」
蔣委員長說:「可以。」
德大使說:「在談判中,中國政府宜採取忍讓態度。」
蔣委員長云:「兩方是一樣的。」
蔣委員長又謂:「在戰爭如此緊急中,無法調停、進行談判。希望德國向日本表示先行停戰。」
陶大使稱:「蔣委員長所提兩點,可以代為轉達。如德國願居中調停、而日本亦願意者,可由希特勒元首,提出中日兩方先行停戰。」
蔣委員長說:「如日本自視為戰勝國,並先作宣傳,以為中國已承認各項條件,則不能再談判下去。」
在歸途中,陶大使表示,以為此次之談話,有希望。及京時,陶大使並對蔣委員長說「此項條件,並非哀的美敦書」;陶大使在船中,即去電東京及柏林。但至今尚未有回覆,此後發展如何,尚不可知。

附註一 國防最高會議主席是蔣中正,副主席是汪兆銘。當時國府表面上由南京遷往重慶,實際上在武漢辦公。蔣主席因軍事指揮,留在南京。故國防會議,由汪副主席代理主席。
附註二 外交部長王寵惠亦為常務委員之一,是日因感冒請假,故由次長徐謨列席。且徐次長新偕德大使由南京回,亦有列席報告之必要。
附註三 徐次長報告所說,墨三,是顧祝同;健生,是白崇禧;孟瀟,是唐生智;次辰,是徐永昌。

看了以上的報告,則我在去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致國防最高會議函中所說:「猶憶去歲十二月初南京尚未陷落之際,德大使前赴南京謁蔣先生。所述日方條件,不如此明劃,且較此為苛。蔣先生體念大局,曾毅然許諾,以之為和平談判之基礎。」其內容具如此。
此外還有證據沒有呢?何止千百!但其性質尚未過去,為國家利害計,有嚴守秘密之必要。而德大使調停之事,則已成過去,故不妨舉出來作一個例。

於此,便會發生以下三個疑問:

第一、德大使當時所說,與近衛內閣去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聲明相比較,德大使所說可以為和平談判之基礎,何以「近衛聲明」不可以為談判之基礎?
第二、當德大使奔走調停時,南京尚未陷落,已經認為和平談判可以進行。何以當「近衛聲明」時,南京、濟南、徐州、開封、安慶、九江、廣州、武漢均已相繼陷落,長沙則尚未陷落而自己先已燒個精光,和平談判反不可以進行?
第三、當德大使奔走調停時,國防最高會議諸人,無論在南京或在武漢,主張均已相同。何以當「近衛聲明」時,又會主張不同?甚至必將主張不同的人,加以誣蔑?誣蔑不足,還要奪其生命,使之不能為國家效力?

對於以上三個疑問.我不欲答覆。但對於和戰大計,卻不能不再為國民一言。

有人說道:「既已主戰,則不應又主和。」此話不通。國家之目的在於生存獨立,和戰不過是達此目的之手段。到不得不戰時,則戰;到可以和時,則和。和之可不可,視其條件而定。條件而妨及國家之生存獨立,則不可和;條件而不妨及國家之生存獨立,則可以和。「如此尚不算是亡國條件」,言猶在耳,試問主和有何不可?

有人說道:「中國因抗戰而得到統一,如果主和,則統一之局又歸於分裂。」這話我絕對反對。從古到今,對國家負責任的人,只應該為攘外而安內,絕不應該為安內而攘外。對外戰爭是何等事?卻以之為對內統一之手段!中國是求國家之生存獨立而抗戰,不是求對內統一而抗戰。以抗戰為對內統一手段,我絕對反對。何況今日之事,主和不會妨害統一,而不主和也不會不分裂!

有人說道:「如果主和,共產黨立刻搗亂。」我以為共產黨是以搗亂為天性的,主戰也搗亂、主和也搗亂。共產黨的搗亂,如果於主和時表面化,比現時操縱把持、挑撥離間的局面,只有較好、沒有較壞。

有人說道:「國際並不盼望我們和。」我以為和與戰是國家民族生存所繫,應該由我們自己決定、立於主動的地位、以運用外交求國際形勢有利於我,決不應該俛仰隨人。何況現時除第三國際外,並沒有其他國家反對我們和。

如上所述已經明瞭,還有鄭重聲明的。甲午戰敗之後,有屈辱的講和;庚子戰敗之後,有屈辱的講和。這是說起來就難過的,我不願這一次的講和是如此。普法戰爭之後,法國有屈辱的講和,直至大戰而後吐氣;大戰之後,德國有屈辱的講和,直至今日而後吐氣。這是說起來就得意的,我也不願這一次的講和是如此。因為這樣的循環報復,無有已時,決非長治久安之道。我所誠心誠意以求的,是東亞百年大計。

我看透了、並且斷定了,中日兩國,明明白白。戰爭則兩傷,和平則共存。兩國對於和平,只要相與努力,必能奠定東亞長百年治久安之局。不然,只有兩敗俱傷、同歸於盡。這種看法,兩國人都有懷疑的,然而也都有確信的。尤其二十個月的苦戰,日本的消耗,不為不大;中國的犧牲,不為不重。兩敗俱傷、同歸於盡的一條路,與共同生存、共同發達的又一條路,明明白白,擺在面前。兩國有志之士,難道怵於一時之禍福毀譽而徘徊瞻顧,不敢顯然有所取捨嗎?我希望大家本着獨立、不屈不撓的精神幹去。和平建議之第一個犧牲者曾仲鳴先生,已將他自己的血照耀着我們,往共同生存、共同發達之大路而前進。

末了,我還有幾句話。當二月中旬,重慶曾派中央委員某君來給我護照,俾我出國。我託他轉致幾句話:

其一,我不離重慶,〈艷電〉不能發出。然當此危難之時,離重慶已經很痛心的了,何況離國?我所以願意離國,是表明要主張得蒙採納,個人不成問題。
其二、聞得國民政府正在努力促成國際調停,這是可以的。然而,至少國際調停與直接交涉同時並行。如此,則我以在野之身從傍協助,亦不為無補。
其三、如果國民政府始終不下決心,任這局面僵下去,我雖離國,也會回來。
以上幾句話,定然是構成三月二十一日事變之原因。所可惜者,曾仲鳴先生比我年青,卻齎志以殉,先我而死!

我這篇文字發表之後,說不定在什麼時候我會繼曾仲鳴先生而死。我所盼望的,我死之後,國人能留心看看我這篇文字、明瞭我的主張,是中國生存獨立之要道、同時也是世界與東亞長治久安之要道。我的主張,雖暫時不能為重慶方面所采納;終有一日,為全國人民乃至中日兩國人民所采納,則我可以無憾。
 
出處:
•  汪精衛,〈舉一個例〉,《時代文選》第二期(1939年),頁3-6。
•  中山樵夫編,《汪兆銘言論集》(東京:三省堂,1939年),頁39-49。
•  南京國民政府宣傳部編,《汪主席和平建國言論集》上卷(南京:國民政府宣傳部,1940年),頁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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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語言
    • 中文繁體
    • 裝訂
    • 紙本平裝
    • ISBN
    • 9786269774227
    • 分級
    • 普通級
    • 頁數
    • 760
    • 商品規格
    • 23*17
    • 出版地
    • 台灣
    • 適讀年齡
    • 全齡適讀
    • 注音
    • 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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